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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一期)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595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烈山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一期)10kV配电工程”(项目编号:JG2024-02-000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JG2024-02-0009

2.项目名称:烈山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一期)10kV配电工程

3.项目单位: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5.工程概况:烈山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一期)10KV配电工程,位于烈山区沱河东路科创大厦。本工程主要是为烈山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一期)中烈山区科创大厦充电桩基础建设提供高压供配电。该项目总投资约52万元。

主要施工内容为:自35kV蔡里变10kV花山西113线111#杆至新建10kV花山西113线111#+1#辅杆,再向西沿路采用非开挖拉管至新建1000kVA环网型箱变南部附近,后接入新建1000kVA 环网型箱变。

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工期:30个日历天(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以上工期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符合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验收及抽检标准且保证通过验收、通电运行。(中标人自行与供电局协调、沟通,确保办理完毕移交至供电局的一切手续,且因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包。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的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接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工程估算不少于5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须另行提供由建设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行为记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信息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9时至2024年1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33001037、15956965867)获取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hxzcx.cn/)上发布。

五、开标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1000分;

2.开标地点:望阳路烈山区实验中学东侧原杨庄矿综合楼二楼;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六、备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169号国购汽车文化园3号楼

联系人:刘工

 话:0561-4686687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杨文杰、李志军

 话:13033001037、15956965867

E-mail:651588176@qq.com

接听时间:9:0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