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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945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一、项目编号:SHRJ-2025-60-001

二、项目名称: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监理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市相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南黎路121号万富大厦10#2505室

报价费率:0.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监理

服务范围: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项目质保期满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按照国家保修期限规定。

服务要求:按照“三管、三控、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对本项目拟建建筑主要1#厂房、2#厂房等项目,总计建筑面积约为13800平方米,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时间:9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实际施工工期。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琳、孙兰英、刘家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

招标代理费:300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人联系电话: 0561-468668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093534488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东拓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华翊广场2号楼207

联系方式:  0561-4686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港利上城国际20栋1301室

联系方式:13093534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肴肴

电   话:13093534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