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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烈山区中小企业孵化器消防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1 浏览:75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一、项目编号:AHHPHB-2025-027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中小企业孵化器消防维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新共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首府小区18号楼1801室

成交金额:1322704.3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烈山区中小企业孵化器消防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烈山区中小企业孵化器消防维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本项目包括1#~11#厂房室内外消防给水管道、防火门、喷淋系统、消火栓、消防照明、消防报警系统等维修改造。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广洋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22216972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169号   

联系方式:张工   0561-4686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濉溪县郭楼桥西50米河畔雅苑办公区2楼205

联系方式:1733461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173346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