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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东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龙脊山二次上山彩化项目设计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浏览:828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一、项目编号:AHJT2025033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东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龙脊山二次上山彩化项目设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钢园路129号研发办公楼三层(百合科创生态孵化园(山西)有限公司A02)集群登记

中标金额:246000元

评审总得分:8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烈山区东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龙脊山二次上山彩化项目设计

服务内容:本项目在原龙脊山绿化的基础上,配合二次彩化的提升,完善龙脊山天路“晥北川藏线”沿线的景观整治。两处边坡生态修复长约4.2千米,三处节点(西入口、无计划营地、南观景平台)彩化提升,打造彩色“龙、爱心”等多种色块造型本项目主要采购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完成设计评审并出具最终成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邮箱:1300277573@qq.com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与宁山路交叉口西460米;18756110039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相山区华邦国际大厦1209;13309610079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电话:18756110039。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城境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与宁山路交叉口西460米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方式:18756110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九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华邦公馆1209   

联系人: 张妹                  

联系方式:1330961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