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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烈山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4 浏览:453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一、项目编号::HBZH-2026-0128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村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冠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木美土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266号科创大厦C503

成交金额(元):2991867.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烈山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村项目

工程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常辉

证书编号:234201620205834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沱河东路265号华翊文创科教园321210318056161179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相山区家天下A2栋102;1825612596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芸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沱河东路265号华翊文创科教园3212103

联系人:葛总

电话:18056161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淮北正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淮北市相山区家天下A2栋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5612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