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雷河水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技术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SQ2026-04-01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雷河水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技术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成交金额:6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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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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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烈山区雷河水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的全过程服务、防洪影响评价、涉河建设方案,并延伸至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处理以及项目报批等后续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忠信(组长)、徐寅忠 、代红星(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沱河东路华翊文创科教园3幢21层2109室
联系电话:0561-4686687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科创大厦C区4楼
联系电话:1984010880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净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沱河东路华翊文创科教园3幢21层2109室
联系方式:0561-4686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科创大厦C区4楼
联系方式:19840108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1984010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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