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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烈山区体育娱乐综合体项目(一期)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浏览:784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一、项目编号:AHSQ2026-04-05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体育娱乐综合体项目(一期)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欣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曙光路113号

交金额 245600.00元

评审报价 245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烈山区体育娱乐综合体项目(一期)设计

采购范围:本项目位于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东部新城区域,本次招标包含口袋公园、驿站公厕、便民集市、华翊广场部分升级改造、共享菜园、城市家具、文化墙、花山西路品质提升改造等子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项目投资约1200万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沱河东路265号华翊文创科教园2幢8层813室


联系电话:0561-4686687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科创大厦C407室

联系电话:1984010880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青谷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沱河东路265号华翊文创科教园2幢8层813室

联系方式:0561-4686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科创大厦C407室

联系方式:19840108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19840108805